(通讯员 廖宜心)《中国环境报》法治版分别于2023年2月6日与2月27日先后刊登了新葡的京集团350vip_首页进入青年教师王国飞副教授的学术文章《起诉碳排放数据造假,这些司法问题须厘清》和《治理温室气体排放数据造假,这一规则要明确》。两篇文章是国内碳排放数据造假司法规制领域的前沿性成果。
《起诉碳排放数据造假,这些司法问题须厘清》一文指出,客观、真实、全面的碳排放数据是“双碳”目标如期实现的关键支撑,也是国家碳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实践中一些地方出现了检验检测机构、咨询机构、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机构等主体碳排放数据造假现象。面对碳排放数据造假这一新问题,除了行政监管手段外,还应尽快探索出契合此类案件特点的裁判规则,及时回应数据造假纠纷化解的司法救济制度需求,保障碳排放数据质量。破解司法救济难题,他建议,要明确碳排放数据造假诉讼的性质与功能,明确碳排放数据造假诉讼的具体类型与启动条件,明晰碳排放数据造假诉讼的构成要素和裁判执行规则。
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双碳司法服务意见》)后,王国飞副教授就《双碳司法服务意见》涉及到的碳排放数据造假行政处罚与司法救济的衔接机制问题及时撰写了文章《治理温室气体排放数据造假,这一规则要明确》进行理论解读。文章指出,明确司法部门支持行政部门依法处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造假行为,是司法能动性在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治理领域的重要体现。但是,司法机关支持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条件尚需进一步明确,特别是行政处罚与司法救济如何衔接的问题有待明晰。理论界和实务界有必要尽快探索二者的衔接规则,并推动这些规则转化为立法或司法解释,以满足温室气体排放数据造假案件的司法裁判需求。文章最后建议,行政机关对温室气体排放数据造假主体的行政处罚应遵循法定原则,重点排放单位等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前宜履行复议前置程序,人民法院应对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行政处罚争议案件进行全面审查。
据悉,《中国环境报》是由国家生态环境部主管,中国环境报社主办,是全球唯一一张国家级的环境保护报纸。文章刊发后受到了生态环境部门、律师事务所、碳排放权交易机构等多家单位的微信公众号、官网关注与转发。
(审核:杨克平)
文章链接:《起诉碳排放数据造假,这些司法问题须厘清》
http://epaper.cenews.com.cn/html/2023-02/06/node_7.htm
《治理温室气体排放数据造假,这一规制要明确》
http://epaper.cenews.com.cn/html/2023-02/27/node_7.htm